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 ﹝2017﹞12号)、《焦作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实施办法》(焦大政﹝2018﹞66号)的有关要求及学校职称工作安排,学校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对今年我校申报晋升职称人员的职称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对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进行学历资历积分和工作业绩积分。现对申报晋升职称人员(正高级3人,副高级23人,中级21人)的业绩材料,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积分情况进行公示。
业绩评审简表、学历资历和工作业绩积分公示在新校区行政楼一楼校务公开栏中,业绩材料原件存放在行政楼208房间。经学校领导研究,3名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和10名申报中级人事代理人员由于在推荐指标范围内,拟提交相应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11月11日至15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报校人事处或校纪委,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2989050(纪委) 联系电话:2989061(人事处)
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