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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届焦作大学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8     编辑:教务处      供稿:     审核人:  浏览次数:

教务处202429

院部

为深入推进“五教”改革和“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模式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引领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和展示教学成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广大学生搭建竞逐技能、超越出彩的舞台,切实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弘扬工匠精神、创新精神,营造人人“崇尚技能、学习技能、锻炼技能、展示技能”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夯实校级竞赛基础,打造级学生竞赛品牌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届焦作大学学生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竞赛组织

届焦作大学学生技能大赛由教务处主办,各学院承办,承办学院负责相关赛项的筹备和比赛的组织工作。学生获奖为校级奖励,学校将为获奖学生颁发证书。竞赛项目实施请各学院严格依照《焦作大学学生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焦大政〔2024〕21号)文件执行。

根据各赛项报名情况,报名参赛队数在三个及以上的赛项,将进行比赛,不足三个参赛队的赛项(个人项目不足6人),不再进行比赛。每个参赛队设1-2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参赛队。

校级竞赛可根据参赛规模和实际情况分设院部初赛和校内决赛,若校内决赛只为单一院部参赛,参赛队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10 支参赛队。获奖等次与比例分别为:一等奖 10%、二等奖 20%、三等奖 30%。

、日程安排

1.组织准备阶段(2024年56-510日)

院部要高度重视,明确赛事领导责任,认真研究相关省级、国家级大赛文件和要求,合理设置赛项,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认真制定竞赛规程,做到校级赛项与省级、国家级大赛、世界技能大赛项目等相关赛项相衔接,实现“人人都参与、专业全覆盖”,注重检验学生综合素养和基本技能,体现一定竞技水平。

各院部于5月10日前将赛项竞赛方案提交和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教务处备案后开展届时教务处统一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2.竞赛实施阶段(2024年511-6月11日)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实施好本单位承办的比赛项目,抽选精干人员做好赛事组织工作,确保比赛规范有序进行,保证大赛质量。广泛宣传,广泛动员,激励、调动师生参加竞赛的积极性,加强赛前训练力度,适时开展赛前集中培训,把竞赛活动与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紧密结合,推进我校赛教融合一体化改革,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的目的。同时,通过校内竞赛提早布局、积极筹备,为科学合理组织或参与省级、国家级竞赛培育“好苗子”,选备“好老师”,开展实战演练。

3.竞赛结果上报阶段(2024年618日前)

每项竞赛结束3天内,各院部及时在校内网进行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赛项获奖结果(学生成绩结果、指导教师、评委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在学校主页公示奖励结果并统一颁发证书。

院部要在校内网发布赛项专题新闻,做好竞赛善后总结等相关工作(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院部党政领导应高度重视大赛工作,提高站位,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办赛过程中的把关定向作用,确保办赛过程始终体现党的教育政策主张、体现新发展理念,始终保持正确方向。

2、强化大赛宣传活动

各院部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师生积极参赛。要制作大赛宣传版面,宣传近几年大赛成果,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职业目标,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树立远大理想,走实成长成才之路,形成比学赶超、努力成才、奋进担当的良好局面。

3、科学合理设立竞赛项目

各院部要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按照专业全覆盖的目标,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科学合理设立竞赛项目,组织开展3~6项技能竞赛项目,覆盖本院部所有相关专业和学生

院部要制定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含项目名称、大赛内容、评分标准、评委组成、奖项设置、比赛时间、比赛地点等内容),组织班级竞赛、年级竞赛、院系部竞赛等,积极动员学生和教师参加竞赛活动,把竞赛活动与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紧密结合。

4、建立院部标志性成果赛项孵化培育项目库

孵化项目为课程团队拟通过孵化在未来准备参加标志性成果比赛的项目,孵化项目采取项目申报、备案制,由院部在学校额定数量范围内自主立项,自主管理。

孵化项目一般孵化周期为1-2年。每一个孵化项目在申报时应明确工作目标,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比赛相关要求做好未来参赛准备,学校将院部立项验收情况列入院部年度目标考核。

5、推荐参加省级技能大赛的指导教师须为本届校级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推荐参加省级技能大赛的学生须为本届校级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因特殊情况获得校级一等奖的教师不能参加省级大赛的,需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但调整的最终推荐结果必须是参加本届校级大赛获奖的教师。有条件组织而未组织校级大赛的,原则上不得申报省级技能大赛。学校暂不具备组织校级比赛条件,而有省级比赛项目且计划参加的,需上报拟参赛人员及训练方案,否则不得参加省级大赛。

6、进行竞赛报备审批、组织的竞赛,不认定竞赛指导组织等相关课时。

7、院部务必按申报赛项时间节点完成竞赛的通知发布、学生报名和比赛等工作。竞赛项目的比赛时间、比赛地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在竞赛前提出变更申请。

8、每项竞赛开展前,邀请教务处、学校督导相关人员参加。

9、每个赛项设3名评委,由承办学院根据参赛队组成情况,确定具有实践及理论能力强的教师担任,评委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校内教师担任。赛项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评委。

邮箱:jwcsjk@jzu.edu.cn 电话:0391-2985509

附件1:第十届焦作大学学生技能大赛参赛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4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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