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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2     编辑:学校办公室      供稿: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院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和市政府相关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4月4日(星期六,清明节)至6日(星期一,当天的网课停课)放假,共3天。

二、根据省教育厅、市政府关于值班制度的相关要求,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后勤基建处、学生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值班安排表请于2020年4月3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报办公楼303室。

三、放假期间,广大师生员工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安全,减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信息畅通,遇事冷静处理;学校及各部门、院部负责人离焦外出实行报备制度,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确保急需时能够保持联系、开展工作。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带班领导(总值班室电话:2985000),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四、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廉洁度假。

                                        党政办公室

                                       20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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