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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0     编辑:hrm      供稿: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各部门:

为了满足应用型技术型大学的办学需要,切实提高我校“双师型”教师的比例,现将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详见申报表)和《焦作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中“双师型”教师管理有关规定。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凡申请认定 “双师型”教师,应提交下列材料:

(1)《焦作大学“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

(2)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佐证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院部初审。院部对照条件认真组织初审,并签署院部审核意见。

3、人事处复审。院部于6月25日前将《焦作大学“双师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及教师个人申请材料报人事处,人事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证书原件审验后当场退回。

4、人事处将材料提交学校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议,对教师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完成认定工作。认定结果在校内公示。

三、有关要求:

请各院部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认定工作,严格审核申报人的资格和条件,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学校认定的“双师型”教师将作为部门年度师资队伍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焦作大学_双师型_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和汇总表

20180620105640544.doc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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