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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8     编辑:hrm      供稿: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关于评选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典型和示范引导作用,培养大学生锐意进取、创先争优的高尚品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应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全日制在校应届毕业生均可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各方面表现突出。

(三)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记录处分,德、智、体综合测评总排名在前15%以内。

(四)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五)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评选比例

各学院具体评选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各学院要成立由学院主管领导为组长、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等参加的学院级评选小组。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由个人提交申请,辅导员推荐,征求主要学生干部意见后,交毕业班评选出初步名单,最后经学院评选小组研究确定,报学校党委审批。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需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辅导员推荐,学院级评选小组确定,经校党委审批,报省教育厅。

(四)2018年4月2日前须向学生处思政科报以下材料:

1.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2.推荐名单数据库。(格式见附件6)

3.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格式见附件3、5)

4.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格式见附件2、4)

5.省级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各学院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时,同时报送1-2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学校审核后择优推荐到省教育厅,后期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等渠道予以宣传,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

(五)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组织评选,特别是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宁缺毋滥,不降格以求。评选结果必须予以公示,设立监督电话及信箱,接受监督,对于举报情况,一定要认真核实,及时查纠。

(六)省级优秀毕业生将呈报河南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办理《优秀毕业生证书》,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办理《优秀毕业生证书》。

附件:1.各学院评选名额

2.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3.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4.焦作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5.焦作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6.优秀毕业生数据库结构

20180329084029654.rar

学生处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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