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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7年度档案的通知有效期:2018-03-16 至 无限期

发布时间:2018-03-16     编辑:hrm      供稿: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各部门: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档案管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档案工作,请各部门将本单位2017年度产生的属归档范围的各类文件资料按归档要求整理好移交校综合档案室。若有2017年度以前未归档的档案,按要求分年度整理好一并归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以办公室下发的各部门档案收缴的具体内容为参考。

PS:今年增加市级以上个人表彰(样表见附件4)。

二、归档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本单位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与移交工作。

2、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齐全,并按时移交。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是原件,复印件原则上不归档(无原件可提供复印件)。

三、归档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即可整理并移交归档,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移交档案材料时须填写移交登记表(见附件)一式2份。

联系人:李艳粉 电话:2989509

附件:1、焦作大学档案移交登记表

2、焦作大学合同移交登记表

3、焦作大学所获荣誉登记表

办公室

2018031610123526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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