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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8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9     编辑:教务处      供稿:     审核人:  浏览次数:

教务处〔2020〕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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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处):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近期进行对2018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立项的项目结项,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结项项目以焦作大学《2018年焦作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汇总表》(附件1)确定的项目为准,原则上应完成工作任务全部参加鉴定结项。确实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教务处

二、结项条件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结项项目应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3.可以反映和解决当前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4.立项期间要有与项目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教材或其他研究成果。

三、结项要求

1.各项目组负责人要认真填写“焦作大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书”(含电子版)(见附件2),一式三份。

2.反映该成果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三份。

3.反映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201811202010月期间)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装订成册。

4.结项书与其他附属证明材料分开装订,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项目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5.各单位务必于1120日前将所有结项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李维娜 电话:2985516

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05



教务处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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