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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2     编辑:教务处      供稿:     审核人:  浏览次数:

教务处(20252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学校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院部要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二)提升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院部要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各院部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完善实验室管理人员奖惩机制,避免只有责任没有激励情况。

(四)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各院部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院部开展自查自纠

1.各院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召开专题部署动员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见附件3),组织对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并向教务处提交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及记录、应急预案、危险源分布清单、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

2.各院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本院部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工作,填写《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表1.1)。

3.各院部要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填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附表1.2)

4.各院部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1.3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对未及时整改或未制定可靠整改方案的实验室,责令实验室立即停止使用,完成整改后方可开放使用

4.各院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1)和《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附件2)。

(二)现场检查

529开始,学校安全督察小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学院自查自纠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及记录、应急预案、危险源分布清单、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院部安全检查记录等。

三、其他事项

各院部自查工作要形成工作报告,并将签字盖章后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对照佐证材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含附表1.1、1.2、1.3)、《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纸质版或复印件和电子版于526日前报送至工作电子邮箱jwcsjk@jzu.edu.cn,届时由教务处分类归档留存备查。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1.1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1.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

1.3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2.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教务处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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